本帖最后由 王汉华 于 2019-1-10 21:54 编辑
质疑各考級主办单位
目前,主办考级的单位很多,据讲,有中央音乐学院、上海音乐学院、中国音乐学院、中国音协、某国家级艺术表演团体,还有最近全面介入中国的英国皇家音乐学院。各考级单位明争暗斗,往往采用自降标准和高额回扣等办法拉拢生源,考级者前赴后继,不亦乐乎!
先姑且不评论英皇,只谈论下国内的考級主办单位。确切地讲,儿童业余艺术教育从条线来讲,应该隶属于各级少年宫或文化舘,而音乐学院的本职工作是培养专业音乐工作者,它有它自己的一套从小到大的培养途径,业余学生只作为一定的补充。由于音乐学院在音乐上的权威性,参与主办考级虽名不正言不顺,但也情有可原。
既然音乐学院参与主办考级,那应该是为了提高全民族的音乐素养,使专业音乐水涨船高,而音乐学院的考级却是仅仅练几首曲子的命题考试,对音乐素质教育没有要求,完全与自身的专业教育脱节!考级虽然轰轰烈烈,考级的结果却事与愿违,可见意愿是假,创收是真!
实际上,音乐学院一些有良心的专家对此早有非议,指出这是把考级当作钱庄,考级是让人远离音乐的魔杖,等等。然而当局者却仍一意孤行,可怜一些在职老师,寒暑假不得休息,无法继续学习,去全国各地充当“考官”,疲于奔命!这种现象是典型丢了西瓜拣芝蔴!
中国音协,全称是中国音乐家协会,是国家财政拨款的社会群众组织,它的服务对象是音乐家,组织音乐家学习交流。按说,儿童业余音乐教育并不是该协会的工作职责范围,但是也要来分一份羹,是他们太闲吗?还是经费真的不足?
至于国家级艺术表演团体的职责应该是抓好艺术生产,争取出人出戏出作品,若有闲人,介入儿童业余教育也是可以理解的,但若介入全国性考级有类似“ 破墙开店” 开辟三产的嫌疑。
发展经营是可以理解的,为促进民族文化发展发挥余热也是允许的,但如果所做所为对人民艺术素养的提高并无益处,却创收得盅满钵满,你们有愧吗?
顺便说一句,每年的考级给各主办单位带来一大笔收入,可谓是各主办单位除国家财政拨款之外的一笔横财,建议审计部门应关注这笔资金的流向,防止即得利益者伸手!
伸手应被捉!伸手必被捉!
2015-9-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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