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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后由 乐只 于 2016-12-18 19:28 编辑
我一直纳闷:为什么钢琴调律不能保持国际标准?如A4=440赫兹,A5=880赫兹,A6=1760赫兹,A7=3520赫兹,而是偏离理论值越来越高?如A5=881.35赫兹,A6=1769.69赫兹,A7=3584.42赫兹?A7已经高了31.40音分,这显然是不正常的,奇怪的是,调律师乐此不彼。
我是这样测试的:
把A5和A6分别止音两根弦,各留下一根弦,调至国际标准,即A5=880赫兹,A6=1760赫兹,同时弹响,隐隐约约可以听到非常微小的拍音。把A6调高7音分左右,拍音渐渐消失。B5和B6结果也相似。
这就是说,严格按照理论值,钢琴八度会有细微拍音,为了消除这种细微拍音,八度就得偏离理论值。这种追求泛音谐和、不顾基频的做法,高音区弊大于利(我尚未测试低音区)。高音区泛音其实很短,瞬间消失,听到的还是基频,偏离理论值得不偿失,弹单音旋律时,视唱练耳时,听惯了国际标准固定音高的耳朵,会觉得音不准。
王老师的“音准直线”和调律师的“音准曲线”争来争去,其实都有道理。王老师追求基频准确,调律师追求细微的泛音谐和。高音区应该是王老师直线更好,尤其是弹旋律时,偏离理论值的音高,让人难受。低音区情况复杂,我还没有测试,可能调律师的泛音谐和更有道理(最低音区很难测到基频)。
电钢琴因为不是敲击弦发声,故不存在不谐和问题,可以按照十二平均律的国际标准,所以,我推测电钢琴音色是比较纯净少干扰的。
王老师怀疑调律师固定音高不过关,这也是有道理的。调律师是根据拍音而不是固定音高调律的,音叉取音调出的标准组,已经不是严格的国际标准。若要测试调律师固定音高,十有八九歇菜。所以,有的调律师把高音区调得远离理论值,也察觉不出来,还比不上琴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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